這張照片可不是筆刷畫的唷~是從跳動的公車上開B快門留下來的光軌
找到工作之後,才驚覺自己過了好長一段沒早餐的日子阿!

打臨時工的第二天,執行總監找我談談轉正職專案設計助理的事
於是點頭如搗蒜的我就這樣混入歐也樓的行列了

中午幫忙買飯是我的工作之一,聽起來好像很不優
但是能確保自己吃到喜歡吃的東西還不賴阿
台北火車站附近要找到一條沒有賣吃的巷子還真困難阿
而我的特異功能:去不認識的店點的東西都很難吃的能力在這裡發揮得淋漓盡致
讓我不得不靠連鎖店過活阿


幫BOSS買飯第一天,BOSS表示想吃麵
於是我買了排骨麵回來
BOSS吃完之後笑中帶苦的表示:這家麵店列為拒絕往來戶.....

第二天BOSS表示要吃飯
於是我買了巷子內的便當,而我的飯是和同事買第二件半價的吉野家。
BOSS看著我和同事的便當....露出羨慕的神情


今天晚上BOSS決定要跟大家吃到一樣的東西,問我其他同事點什麼
我說有人要吃三商巧福,於是BOSS很欣喜的點了牛肉麵
回來的時候卻發現其他同事都點了麥當勞....因為我撿到一張麥當勞第二件半價的卡......


而BOSS人很親切,大多開玩笑帶過去
也因此我每次看到BOSS就有種莫名的罪惡感阿!
我會好好工作的!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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