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發生的原文在這裡,這邊就做一個簡短版的說明。
大意是原PO在內湖Costco發現某保養品明明是快過期的產品,卻被除去標簽貼上新的日期。


原本2011年3月的商品(算算也沒幾天就要過期了)



 
被重貼的商品(製造日期被改成2014年3月)


 
排開來看,製造日期較新的產品明顯有動過手腳的痕跡

 

後來原PO按照商品上的Batch Code(產品批號)向美國製造商 Johnson & Johnson求證
也證明了該產品即將到期
 

而該店的副店長則聲稱是因為該產品一開始標簽印錯了,印成2011年3月生產(2013年3月到期),後來發現印錯了,所以全部撕下改成2014年到期的標籤。

最扯的是原PO問副店長能保證他說的就是真相嗎?副店長居然回答「不能」!
還阻止原PO把商品買走當證據。
在接受電視採訪的時候,也堅持說是“印錯標籤”。

原PO也提到有朋友擦了之後會紅腫發癢呢!
也請大家小心,保養品、化妝品等會接處皮膚的東西不要在Costco買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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