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命名-1  

今天在臉書上看到某個台灣設計大公司的老闆,在臉書上捏造離職員工「能力不符」「為錢撕破人情」等話。而離職員工則提出證據自清,說明該老闆違反勞基法高薪低保、簽違法切結書、意圖規避資遣規定等等,她只是希望老闆依法行事。被爆出來之後老闆就在臉書上召集同業,要同業交換「不好的離職員工資訊」,想在業界封殺這名離職員工。

發生這種事想必讓雙方都非常不愉快啊!所以整理出一些不適合新鮮人去的公司會有的徵兆給大家參考。

 

 

●要你簽違法切結書、不平等條約的公司(比如試用期間低於最低薪資、無勞健保、日後只能自行離職放棄資遣資格等),要不就是公司曾因違法發生問題、要不就是想省那幾個錢、或是老闆有信任問題。

一家公司會要員工簽屬違法的合約,本身就很有問題啊!!會想省那幾個錢、要你主動放棄自身權益的老闆,你期待日後他會對你多好呢?

我能體會新鮮人工作不好找,找到工作希望先求有再求好的心情。

不過簽了這種契約,運氣好安全下莊,運氣不好輕則被拖欠薪水勞健保,重則鬧上法院也是常有的事。

選擇優良的工作環境,除了保障自己的權益以外,對設計業的進步也有幫助。

不要再慣這種老闆了,不要助長這種生態,讓這種公司找不到優良人才自行淘汰吧!

若簽下去日後有問題......我只能說.....自找的怪不了別人。

 

 

●新鮮人(畢業生)或是實習生占員工很高比例的公司。

啊,先說明一下新企業都是新鮮人是很正常的。我指的是已經八年十年但公司裡卻大多數是社會新鮮人的公司。

這樣的員工形態說明了:

*公司留不住人才。

*公司想省錢所以聘用較便宜的新鮮人或實習生。

*公司管理階級能力不佳。

尤其是都是新鮮人+離職率高的公司,菜鳥帶菜鳥整個菜園阿!請思考你自己是不是機靈又自學能力強的類型吧!

 

 

 

●老師開的設計公司。

先聲明這並不是絕對的,也並不是每個老師開的公司都不適合新鮮人。

一個人當老師和老闆會有兩個面相,學生可能會覺得落差很大。另外和一般設計公司相比,每年新鮮人源源不絕,學生們就像免洗筷一樣投入,用完就丟,造成公司很有競爭力但是薪水福利卻不見得也是。

我身邊已經有三個在老師開的設計公司工作結果比普通設計公司還要血汗的案例。

 

 

●你的專業對公司的營運來說可有可無。

也就是現在三個月可能需要你,但之後可能沒你的事做了。

比如多年前我應徵了一家電信公司的設計職位,當時詢問了我的工作內容,面試官說「公司形象設計」「公司簡報設計」就沒了。

我:「那等這兩樣做完之後呢?」

面試官:「欸.....這個....我會再接案給你做。」

這代表等我做完這兩樣工作、三個月試用期一結束我就會被開除啦!這對我的履歷只會是汙點不會加分啊!

我會建議這樣的公司把案子外包出去(中意前來面試的新鮮人也可以外包給他),這樣免得雙方浪費時間或日後發生不愉快,新鮮人可以賺外快,公司也可以省下聘雇新人的費用和麻煩(勞健保資遣費等)。

 

 

●要你做不是你專業領域的工作

比如你的專業是平面設計,卻要求你做工業設計的事情。

這代表:

*主管可能是設計和管理上的大外行,一個大外行主管可以讓你在工作上吃足苦頭!

*公司的環境和條件不足以徵到專業領域的人才,所以只好退而求其次,隨便找個人來頂著。

把人才放再錯的位置,對雙方都沒有益處阿!

先自問你的能力可不可以應付另一個專業領域的工作吧! 

 

 

 (下面有人問這樣會不會找不到工作,所以特別標紅字)

除了第一點的違法契約是絕對NG塊陶啊的公司以外,其他點請評估你的能力斟酌吧!

特別是一家公司符合上面多項的條件,請慎重的自問自己的能力、交涉和交際手腕、和新鮮的肝是否能勝任。

先寫到這,有對新鮮人找工作的建議也歡迎提出!

 

 

麥面包補充:上班打卡 下班責任 無加班費 補休看的到吃不到的公司

從今年元旦起廣告、電影、建築、室內設計已經不適用責任制囉!新聞

雖說如此,有些公司卻只能用補休取代加班費,而且附帶一些如晚上12點之後才算補休、一天之內要放完、或是工作沒作完不能放之類的,讓補休形同虛設。

這點在面試的時候絕對要問清楚啊!

 

1F訪客:非本科又不會聽你講話的上司。對方沒有實際做過相關內容,溝通上有困難

 不聽你講話的上司就算是老鳥也會感到苦手呢!不過這點在面試時比較難發現,最好在試用期多觀察,發現磨合有困難還是早早下莊吧!

 

Anya:(和上面重覆的就省略了)

*不要相信雇主說的各種願景,因為都不是現在會發生的事。

*面對雇主提出各種愚蠢的需求,不要自以為為公司著想,提出建言。

*既然雇主要屎,就幫他拉屎,放瀉藥也可以。

面試的時後常常會聽到「如果做得好的話,之後.........」之類的,雖然說有夢最美希望相隨,不過這類的承諾常常難以兌現,造成勞資雙方對彼此都有怨懟。

首先「做得好」就是很模糊的標準啊!最好是可以請對方提出可量化的標準(比如業績要達到多少、案子接了多少、年資滿多久之類的),才不會雙方認知有落差而引起不滿。

至於後面兩點,要不要提出建言或是照著雇主的話做,每個職場的情況都不一樣,先觀察你的主管是不是可以接受建言的人吧!

若剛進公司還沒摸清主管和同事的性格、客戶形態,有什麼建議或是改變還是等熟了之後再提,才不會被認為是剛嫁進來的新娘就想當婆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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